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邑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4-3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平邑县县城总体规划
(2018-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9〕7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平邑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临政报〔2019〕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邑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平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优化村镇体系布局,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构建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推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53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0平方公里以内,近期建设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做好衔接。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完善中心城区布局,促进城市紧凑发展,形成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用地节约集约的城乡空间格局。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科学划定城市绿线、蓝线保护范围。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升城区功能品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五、重视文化传承和特色风貌塑造。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注重历史文化遗迹和特色村落的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凸显红色文化优势,弘扬红色精神。加强对长山生态保护区、蒙山、唐家村水库、昌里水库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做好总体城市设计,对浚河、兴水河两岸等重点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做好控制和引导,塑造自然、传统和现代有机交融的沂蒙山区城市特色风貌。

  六、加强规划组织实施。《总体规划》是平邑县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加快编制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完善空间规划体系。你市和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