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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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30 00:00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20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少春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的建议》收悉,现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

(一)出台政策措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为民营企业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截至2018 年底,民营市场主体达到889.5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总数的98.2%,是全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精简涉企证照,“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四十五证合一"。简化许可审批程序,贴心提供涉企服务,开办企业环节从8个减少到5个、开办时间降至3个工作日,实行简化审批的16类工业产品取证时间压缩至平均3.4天,比国务院的要求压缩近 2/3。发挥已投入使用的第四家驻京外国家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作用,审查商标27.6万件; 建设了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成立了齐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满意的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使国家的政策变为支持山东民营经济发展的优势。

(三)积极推进“双升”战略实施,培育创新新动能。制发《山东省小微企业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7〕111号),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指导督促省直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细化工作责任、分解指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双升”战略实施以来,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增强,结构优化,推动了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整合和落地,促进了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 2018年底,全省实有小微企业224.5万户,实有注册资本(金) 13.1万亿元,2018年新登记小微企业39.7万户。

(四)大力实施质量发展战略,推进民营企业品牌发展。组织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和参与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山东名牌和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我省有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1个,提名奖11个; 培育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获奖单位44家,其中民营企业30家,占比达68%; 建设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1个,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50个,龙头骨干企业56个,民营企业成为推动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五)积极推行标准化战略,提升民营企业发展水平。制发《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设置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实施过渡期,为企业实施标准留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承担和参加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推动民营企业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提高民营企业在制定市场规则中的话语权。培育新型标准创新组织和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领域、全链条的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标准化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张少春委员在提案中阐述了我省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并提出了完成法律规范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税费负担、建立政策督办和跟踪机制等一系列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提案意见为指导,推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精准落实。

一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水平。持续精简涉企证照,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四十五证合一”。强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简化许可审批程序,贴心提供涉企服务,开办时间降至3个工作日,实行简化审批的16类工业产品取证时间压缩至平均3.4天。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积极扩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发挥已投入使用的第四家驻京外国家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作用,建设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成立齐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满意的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使国家的政策变为支持山东民营经济发展的优势。

二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积极构建新型综合市场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出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细则》,着力在检查事项全覆盖与“减轻企业负担”的结合上下功夫。建立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涉企信息协同应用。不断深化联合惩戒工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实时企业登记信息和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惩戒、“黑名单”、纳税、社保缴纳等信息,倒逼企业更加重视企业信用,依法诚信经营。

三是强化竟争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确保各项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经营环节成本。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力查处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案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对现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政府部门政策文件进行审查清理,为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 沈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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