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省属高校双一流学科遴选考评指标的建议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9-07-08 11:32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提函〔2019〕277号

申大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省属高校双一流学科遴选考评指标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双一流”建设工作情况。2016年12月26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我省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4号),启动实施了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建设方案”明确了一流学科建设的立项条件、建设目标等。立项条件确立过程中,我厅反复征求了高校、职能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考虑并体现了各方面的需求,如泰山学者特色团队体现了我省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方面的重视;学科评估结果体现了对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全国学科评估的重视;ESI学科前1%体现了对学科排名国际化的重视等等。在此基础上,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后通过。在这个五年建设周期,立项建设条件不宜做大的变动。待下个建设周期,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变化情况,适当考虑各方面的意见。

二、我省一流学科建设的目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4号)明确了一流学科建设的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通过一流学科建设,带动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为达到此目标要求,省教育厅在多次征求有关专家和高校负责人意见后,与财政厅联合发布《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考评办法》(鲁教高字〔2017〕7号),公布了一流学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共有11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包括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与贡献、国内外合作交流、科学研究、经费管理和本学科建设特色等,涵盖了教学科研、学科前沿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的内容。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7月18日

(联系处室: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1-81916019)



责任编辑: 张雨潇
分享
上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