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废旧轮胎绿色生态循环利用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战略产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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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6 09:45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废旧轮胎绿色生态循环利用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战略产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废旧轮胎绿色生态循环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根据我省实际,对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积极落实国家鼓励支持的优惠政策,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助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实现健康规范发展。一是落实工信部废旧轮胎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截止目前,列入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和轮胎翻新行业公告企业名单14家,年可处理废轮胎62万吨,翻新轮胎30万条,准入数量和处理能力均居全国首位。二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2018年推荐滨州市、临沂市、聊城市、肥城市、诸城市获批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5个基地共规划建设重点项目60余个,其中废旧轮胎处理项目4个,全部建成后,将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印发了《山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确定了7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启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通过评价的企业,按照利用废旧轮胎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为引导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争取省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协调废旧轮胎循环利用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中的“绿色化工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开发一批先进技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引导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向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依托现有废旧轮胎处理骨干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开发再生橡胶绿色化、智能化、连续化成套设备,研发工业连续化整胎热裂解技术装备,推广连续密闭再生胶生产、负压裂解等技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紧密结合,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强再生资源产业相关指标信息监测,通过大数据,实现再生资源数据监测、统计分析、产品交易等技术服务。

三是提出政策建议。根据现行的税收管理机制,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制定,省级及以下税务部门没有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对提案中将废旧轮胎裂解副产物纳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省税务局将适时开展调研,并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建议。

责任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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