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提函〔2019〕216号
安利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标江浙粤 提高山东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我厅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一、持续推进“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
2013年以来,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的实施,对加快构建我省高校科技创新体系,促进高校科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教育报》2017年5月5日、8月17日对我省高校协同创新工作进行了报道。11月6日,《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以《协同创新“创”出真金白银》为题进行了深度报道。《齐鲁晚报》5月25日以《有了协同体,创新不再放空枪》为题进行了专版报道。
2017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四新”促“四化”,更好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第二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共立项建设22个、培育建设25个协同创新中心,为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2018年,为对接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5个新兴产业,立项建设了32个对接产业类协同创新中心(立项文件于2019年1月印发)。济南大学的先进建筑材料绿色和智能制造及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被教育部认定为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向教育部推荐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4个。
同时,为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工作,加强省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二、继续加强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高层次科研平台作用,鼓励高校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聚焦重大科学和战略技术课题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2017年,重点面向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空间海洋、量子技术、纳米科技、核心电子器件、系统软件、生物基因、新药创制、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信息安全、节能减排降碳、雾霾治理等领域,在全省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遴选建设了169个重点实验室、53个工程技术研发中心、76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包含64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12个新型智库)。目前,我省高校牵头组建的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445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8个。利用这些科研创新平台,形成了以协同创新中心汇聚天下英才,以科研创新平台吸引高层次人才,以科研计划项目培育青年人才,以人才带团队、以团队带科研、以科研促高校内涵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政策文件
2017年,与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学科性公司工作指引(试行)》和《科技成果转化对口合作工作指引(试行)》两个文件。在《学科性公司工作指引(试行)》中,明确了“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以股份证书确定的额度为准)所获实际股份与分红视同为相关科技人员当年或次年的科研业绩考核中的科研经费与科研工作量。高等学校在岗人员在学科性公司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经审核备案后,可以纳入高等学校相应的科研业绩考核体系”。在《科技成果转化对口合作工作指引(试行)》中,又明确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用于奖励人员的股权超过入股时作价金额50%的,由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科研团队的收益,团队负责人拥有内部收益分配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与单位协商一致,可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
会同省科技厅印发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评办法(试行)》,以督促各省属高等学校改进和加强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规定,省属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奖励、成果转化基金等立项、验收、持续支持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四、不断加强大学科技园和高校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
2017年,会同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将高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培育以高校为主体,企业、科研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开放、协同、共享的创新创业基地,激发高校师生、科研人员、企业家创新创业潜能,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培养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促进高校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动力支撑。今年上半年,会同省科技厅完成了5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论证工作。
在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出台后,我厅联合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转发了意见,从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进高校科研设施和仪器的开放共享和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报告制度等几个方面,要求各高等学校结合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42号),一并认真落实。
五、编撰《山东高校科研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研管理人员能力,2018年组织编撰了《山东高校科研政策解读》。该《政策解读》分为科研宏观政策篇、科研计划篇、科研经费管理篇、科技奖励制度篇、科技创新平台篇、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篇、其他篇等七章,对近年来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科研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并结合我省实际,对官方解读或专家解读进行系统归纳,此外还收集了部分高校的典型经验做法,使之成为新入职科研管理人员的“入门书”,科研管理人员的“案头卷”。
2018年,全省高校共承担科技计划项目32967项,其中国家级课题7282项;承担人文社科项目2423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67项。出版科技著作282部,人文社科著作1582部;发表科技学术论文56744篇,人文社科论文14015篇。全省高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364项,合同金额32999.1万元,当年实际收入10805.5万元。受企事业单位委托科技项目10983项、经费22.33亿元。申请专利16302项,其中发明专利10152项、实用新型专利5324项;授权专利12758项,其中发明专利5459项、实用新型专利6683项。已有42所高校成立了专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有技术经纪人182人,创建或孵化企业232家。3所高校的基地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成了5个国家级、10个省级大学科技园。
2018年,山东大学签订30余项成果转移转化合同,转化经费近1亿元,仅千万元级成果转移转化就有4项,并全部在省内转化落地。截至2019年3月底,又有2个千万元级的项目签约实施转化,其中“氧化铝特种陶瓷材料及相关应用”将在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实现产业化,技术价值达6000万元。青岛科技大学通过科研成果转化或提供核心技术支撑而上市的公司已经达到了六家。2018年,实现甜菜碱盐酸盐、医药级DM、糠醛等10余个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转让合同总额约1.8亿元。山东农业大学崔治中教授团队制出的鸡马立克氏病基因缺失活疫苗(SC9-1),于2019年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该疫苗打破马立克病毒疫苗国际垄断的局面,相关产品和技术转让给北京翎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德国柏林格集团等国内外多家知名动物保护企业,累计转让合同金额近2000万元。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省教育科研工作在科研经费投入、高层次人才引育、国家级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和质量上对标江浙粤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加大投入,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高校广大科研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省高校的科研水平,增加科技供给,不断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处室: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1-8191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