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以推动全链条政务公开为动力 加快提升科技领域治理能力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0-01-17  

  省科技厅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为动力,倒逼科技计划项目、高科技人才、创新平台、科技奖励等遴选评审的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提升科技领域治理能力。

  一、加强制度源头建设,厚植政务公开的制度基础

  完善政策体系,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制度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省科技计划设置实施改革初步方案》等系列政策性文件,对建立项目指南编制与发布机制、完善项目评审标准和程序、强化项目成果评价验收、科技计划绩效评估等做出了规定,抓制度源头促管理完善,努力打造政务公开的良好生态。

  二、加快管理流程再造,规范权力运行

  1、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评审流程:一是实行预申报制。简化各类报表、证明要求,取消纸质材料,实现预申报环节零跑腿。预申报项目由厅专业处室组织小同行领域专家评审,提高了项目遴选的精准性,评审中专家不讨论形成统一的排序意见,采用“背对背”打分的方式,杜绝了少数人左右评审结果。从预申报项目中评出一定比例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并填报正式申报书。二是正式评审。全面委托国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这是今年评审的重大改革,省里层面完全不知道项目具体交给哪些专家评审,从源头上堵死了打探评审专家做工作的漏洞,提升了评审专家的层次和客观中立性。正式评审共聘请专家559人,其中院士3名,国家杰青、长江学者19人,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26人,973首席专家12人。三是深入现场考察。对评出的拟支持项目,组织财务和科研管理专家,赴现场对承担单位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研发情况和前期基础进行考察,确保项目真实可行、资金分配合理。四是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性项目或亟待解决的突发性事项,如深地无人开采、智慧高速等项目,实行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五是加强厅市联动和部门协作,围绕地方、行业关心的重大科技问题共同确定计划指南和项目凝练,实现了优势集成,提高了科技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趋同性。

  2、省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流程:一般采取两轮评审,首轮采取网络评审,评审系统按照项目填报学科在专家库中随机匹配专家,评审中对专家信息、项目主持人信息实行“双盲”,每位专家通过信息系统独立对每个项目进行评价,杜绝打招呼做工作可能性。为保证评审质量和效果,原则上网评环节每个专家评审的项目数不超过20项。根据第一轮网络评审情况确定进入第二轮评审项目。第二轮评审一般采取学科组评审或会议集中评审方式,组织专家审议申报材料或组织申请人答辩,根据第二轮专家评审情况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员会推荐建议立项项目名单。

  3、省科技奖励评审流程: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国家及省科技奖励改革的统一要求,开展“依法依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过程,主要由第三方形式审查、省外对口专家网络评审、会议“背靠背”答辩初评、技术和财务专家现场考察、分奖种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议、科技厅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环节组成。

  4、省人才评审流程:科技厅负责的人才评审严格遵照科技部、省委组织部要求的评审流程,一般通过会议评审、现场考察,通过评审系统上报科技部或省委组织部。

  5、创新创业平台评审流程:如省创新创业共同体评审,采取厅市推荐、组织申报、专家论证、现场考察、质询答辩、科技厅汇总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流程,体现了技术集群化、区域特色化的工作思路,坚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高水平、高质量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全过程公开:将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等环节结果主动在科技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利用厅长信箱、互动问答、监督投诉等多种方式,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实现项目管理阳光运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评审立项期间共收到各类问题咨询200余件,通过及时的信息公开、交流讲解,全面得到妥善解决,得到了广大科研人员的认可。

  三是成立监督委员会:科技奖励评审印发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章程》《山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与督查行为准则》,由厅纪检部门牵头,邀请专家学者、省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员、法律专家、科技管理专家等组成科技奖励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省奖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承担异议处理等工作。

  四、以“互联网+”为引领,提供高效政务服务

  省科技厅不断完善统一的科技管理服务云平台,所有科技管理活动均在云平台上完成。一是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科研人员、企业、院所高校少跑腿。二是加强对不同类别计划项目的查重管理,减少多头重复申报。三是对项目申报、受理审查、立项评审、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留痕管理,实现可查询、可申诉、可追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