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海函〔2019〕155号
山东省海洋局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865号提案的答复
栾晓平、刘致福委员:
您们好,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山东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的“加快山东海洋文化产业发展,就是要深耕山东涉海主题文化,以文化产业新业态助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大强富美’新山东,呈现出新的发展定位和发展趋势。”这一建议非常符合国家的海洋战略要求,也非常符合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6月在山东视察时强调:“建设海洋强国,必须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必须植根于国民对海洋的关爱和充分认知之上,需要海洋文化、海洋意识等软实力的强力支撑。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将有力促进我省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2018年5月8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鲁发〔2018〕21号),《方案》中对海洋文化发展方向、发展重点作出了明确规划。《方案》第四部分“行动重点”共十项(即海洋强省“十大行动”),其中第八项“海洋文化振兴行动”,提出发挥山东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海韵深厚和资源富集优势,强化海洋意识、彰显文化自信、打造文化高地,推动优秀海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增强海洋文化软实力。到2022年,全社会“亲海、爱海、知海”局面基本形成,海洋文化产业成为海洋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和海洋强省建设有力支撑。根据《方案》中的责任分工,此项工作责任单位为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文物局,各市人民政府。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海洋局也将海洋文化产业发展列为重点工作进行关注支持。
根据您们的提案建议,省委海洋办、省海洋局将从以下方面推动落实:
一、从经略海洋的视角,梳理挖掘我省海洋文化产业资源。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次就山东海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山东“更加注重经略海洋”,希望山东在发展海洋经济上走在全国前列,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海洋工作的重要指示,是党中央交给山东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赋予山东的崇高历史使命。如何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将海洋经济发展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成为近期举国关注、全省持续探索的重大课题。目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海洋强省战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最大的潜力在海洋,最大的空间在海洋,最大的动能也在海洋。我省拥有3345公里的海岸线、15.95万平方公里的毗邻海域、200多个海湾、589个海岛,拥有青岛、日照、烟台3个过4亿吨的大港,拥有沿海7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资源,拥有几千年的海洋民俗文化积淀,海洋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海洋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我们将深入挖掘山东丰富的海洋文化资源,使之发扬光大,培养经略海洋的“精气神”。
二、突出重点,积极发展海洋特色文化产业。根据《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的总要求,积极协调落实海洋文化振兴行动的重点项目,科学布局海洋文化产业,积极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海洋文化产业集群。会同省发改委筛选部分新项目纳入海洋强省重点项目库,依托新旧动能转换现代海洋产业基金及各类基金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实施。重点推进一批海洋文化旅游项目、海洋主题影视项目、海洋主题科普出版项目、海洋主题演艺项目等。积极推进青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长岛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岛。持续打造“仙境海岸”、“阳光海岸”、“黄河入海”等文化旅游目的地“山东品牌”。
三、切实加强海洋文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海洋意识,促进全社会认识海洋、关心海洋。建立一批省级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推动海洋知识、政策、法律等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全面增强蓝色国土意识、陆海统筹意识、抱团向海意识、海洋环保意识和海洋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浓厚氛围。加快海洋科普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海洋公益民间组织和社团,规划建设一批海洋科普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设施,在现有场馆中增加海洋科普、海洋文化内容。依托涉海机构搭建科普宣教共享平台,推动海洋实验室、科技馆、样品馆和科考船等向社会开放。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依托主流媒体资源和新业态,讲好海洋故事,传播海洋知识,推动海洋意识由沿海向内陆传播。
四、积极推进海洋文化与海洋科技的融合发展,打造我省海洋科技文化的特色品牌。加强海洋文化研究,弘扬博大包容、开放进取、敢为人先的山东海洋文化精神,挖掘渔猎文化、海洋神话、航海文化、海防文化等传统海洋文化,强化海洋生态、海洋科技、海洋空间等新时代海洋文化思维,鼓励原创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兼具的优秀海洋文化主题文艺作品,编纂出版《山东海洋通史》等海洋著作。加强对近代滨海建筑群、海防遗址、红色遗存、海洋节庆、海洋民俗等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涉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打造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时代内涵的山东海洋文化名片。以海疆历史文化廊道建设为引领,实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等一批重点文化遗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支持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海基地建设,支持烟台、威海中国海洋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充分发挥青岛海洋科技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坚持陆海统筹,打造一批海洋特色的文化小镇、乡村、街区、景观等,建设一批海洋科技文化产业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海洋文化主题公园、海洋科普馆、海洋科技体验馆等,形成特色鲜明的山东海洋科技文化品牌。
感谢您们对我省海洋文化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望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海洋事业的发展。
山东省海洋局
2019年10月8日
联系处室:省海洋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苏庆猛,1370640875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