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440号《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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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03 14:39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是发展乡村旅游等产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结合实际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先后推动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内容涵盖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合同签订、市场建设、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二是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调研,形成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调研报告并专门印发,供各地学习借鉴。联合省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内的各类合作社,强化村集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和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各地或依托农村经管部门,或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服务。据初步统计,我省各类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基本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目前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超过3800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40%以上。四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合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提出了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强化财政扶持、鼓励创新金融服务、认真落实税费优惠、加大科教人才支持、组织实施综合帮扶等6个方面的支持政策,6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径。鼓励村集体开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盘活资产发展物业经济,突出特色发展乡村旅游,拓宽集体和农民增收渠道。

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包括乡村旅游在内的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修订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二是推广农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租赁经营、入股经营和合作经营。三是指导各地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四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乡村民宿产业,促进集体和农民双增收。

感谢你们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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