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山东省委:
感谢贵委对全省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贵委《关于加强外商投诉机构建设健全外商投诉机制的提议》(第12030352号)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提案提出的加强外商投诉机构建设、健全外商投诉机制的建议客观中肯,切合实际,对于优化投诉处理流程、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意义。现结合商务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编办印发的部门职责清单,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省贸促会“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调解和处理”,两部门均具有外商投诉处理职能。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全力维护在鲁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2017-2019年,我厅共处理外商投诉案件22起。其中,2018年,成功调处烟台安德利果胶股权纠纷案,增强了企业投资山东的信心,公司于2019年追加投资452.9万美元。今年疫情发生以来,为稳住全省外资基本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厅建立了“全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为外商投资企业搭建了全新的反映诉求和纾困解难的便捷通道。截止目前,平台已累计解决企业反映的300多个问题,部分持续时间长、困扰企业久、协调难度大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得到了妥善处理,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在山东发展的信心。今年1-4月份,面对新冠疫情不利影响,我省实际使用外资37.6亿美元,增长0.5%,增幅高于全国8.9个百分点。
二、下步打算
对贵委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纳,不断健全外商投诉工作机制,提升外商投诉服务水平。
(一)完善外商投诉工作体系。积极建议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一口受理”“一口通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解决机制,向社会公开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完善投诉接收、协调转办、及时研究的闭环处理流程,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加强对全省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推动设立省市县三级联络机制,协调解决跨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建立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提升跨部门外商投诉案件处理效率。
(二)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我厅正在牵头起草《扩大高质量招商引资 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涉及外商投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事先征求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商协会意见建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对外商投资企业违约毁约;外商投资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与内资企业平等权利;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建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提升省内仲裁机构涉外纠纷处理能力。
(三)加大为外资企业纾难解困力度。依托“全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和企业服务队,加强“线上”政策宣导,限时分类办结企业诉求。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作用,坚持“有求必复、无事不扰”原则,为企业提供窗口化、便捷化的投资维权、法律政策咨询、涉企政策宣传等集成服务。将外商投诉处理关口前移,主动倾听企业诉求、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以优质服务提升外商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选择山东、投资山东、扎根山东。
再次对贵委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