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正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散落的红色革命文物保护的建议》收悉。您关于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帮助和启示。下面结合我厅的实际工作对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革命文物家底
根据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资料,全省目前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6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另有见证帝国主义侵略和殖民统治、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反动统治的 省级以上重要史迹24处。全省119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上报可移动革命文物共计94091件,其中珍贵文物3162件/套。这些革命文物涵盖从鸦片战争到社会主义建设改革时期,时间跨度长且有连续性,通过山东的革命文物,可以看到完整中国革命全程。为摸清全省革命文物家底,编制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 划,2019年12月,我们在泰安启动全省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工作, 目前泰安市、临沂市和枣庄市调查工作已经完成。通过调查, 基本摸清了泰安市、临沂市和枣庄市已登录的革命文物数量、类型、分布情况、保存利用现状,并新发现了部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下半年我们将完成全省的革命文物调查工作,系统梳理全省革命文物构成和保存状况,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
二、关于尽保力保革命文物
一是将重要革命文物全部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工作,计划增加革命类文物保护单位,对在此次普查中意义重大的革命文物直接提请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市县确定一批 革命类市县级保护单位,使重要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全部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二是加强对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做好可移动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 建账和建档工作。当前,党史、档案、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 部门,收集保存了大量革命文物,我们将主动对接,发挥部门 合力,发挥出革命文物的最大效力;还有一些革命文物史料失 散在民间,散落在老革命、老军烈属等个人手中,随着这些人 年事已高,如不及时收集,很多东西存在灭失的危险,我们将 指导各地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做好这部分革命文物的征集、保护和抢救工作,走访革命前辈、烈士遗属、专家学者、民间收藏人士,广泛寻找收藏线索,征集革命文物史料,努力丰富展示内容,真正做到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三是扎实推进革命旧址维修保护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我们将 积极对接国家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打破文 物级别、行政区划限制,统筹考虑片区内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储备、实施、完工一批革命文物保护项目。
三、 关于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国家文物局加大了革命文物项目、 资金的支持力度,今年我省有93个县入选第二批国家革命文物 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除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二批分县名单中的省级革命类文物保护单位也将获得国家资金支 持。二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设立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积极协调省财政厅争取设立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将各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展示工程纳入支持范围。三是督促各级政府是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革命文物经费投入。四是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包括民间力量积极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投入体系。
四、 关于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改革创新
2019年底,省委宣传部等13个联合下发《山东省革命文物 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意见》,提出要集中推进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七项工程”,其中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强调,建立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的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对青少年的革命传统教育, 推进革命传统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鼓励学校到革命旧址和博物馆现场教学。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全社会关注革命文物的热情,使广大社会民众成为红色文物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强大社会力量,让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发挥更高、更广、更深的作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8月24日
(革命文物处,8169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