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韩萌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平台经济企业发展的提案(第12050376号)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平台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要求,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探索平台经济发展新模式,着力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一、支持电商平台规范发展。印发《优质鲁货与电商平台对接工程实施意见》(鲁商字〔2020〕41号),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产品品牌、拓宽市场渠道、促进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遴选省内优势工业品、“三品一标”农产品、名优特产品、老字号产品等知名产品与发展基础好、行业影响力大的电商平台对接,拓宽优质鲁货销售渠道,支持发展一批专业产品为主、B2B及B2C融合方式运营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培育一批有电商运营和品牌孵化能力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在阿里、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上单品类网销额名列前茅的品牌网商企业。截至2021年底,全省网络店铺数量176.2万家,网络零售额过亿元企业138家。
二、发挥电商平台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2021年全省共有11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和12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其中,中国临沂商城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网零额同比增长142.2%,山东迪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长40918%,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同时,淘宝、抖音、快手在济南、青岛、潍坊、临沂、威海落地直播基地。第三方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电商直播336.7万场,同比增长150%;消费者观看261.8亿人次,增长637.2%。此外,我省积极承接国家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改革试点任务,青岛、威海等9市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数量居全国第4位。2021年,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1600多亿元,同比增长10倍以上,占全省进出口的5.6%。
三、创新搭建特色平台。山东自贸试验区充分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搭建5大特色平台。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搭建文化贸易平台,吸引黄河流域500余家中小文化企业集聚发展,带动文化出口额超过30亿元;搭建大宗商品贸易平台,向全球提供轻质循环油、棉花、橡胶等国际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截至2021年底累计现货交易额307亿元,吸引会员企业105家;建设“链上自贸”数字化贸易平台,在全国率先探索“链上自贸”,实现进出口货物“一物一码、全程可溯”;搭建跨境电商平台,推出“自贸烟台跨境全球购”,入驻外贸总部企业300多家;搭建经贸技术标准平台,实现涉及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实时定向传达,平均有效降低进出口企业应对成本近33%。
下一步,我厅将围绕更大激发市场活力,聚焦平台经济发展瓶颈,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着力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培育电商平台龙头企业。按照省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42号)要求,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扩大网络零售,指导现有综合性电商平台、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电商平台转型。二是拓展电商平台发展领域。鼓励商品交易市场顺应平台经济发展新趋势、新要求,提升流通创新能力,促进产销更好衔接。鼓励平台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兴服务领域,扩大优质服务供给。三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建立生态链企业“白名单”,打通企业间信息壁垒,形成省内企业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生态。建立产教融合机制,强化院企联合人才培养;加大实用型电商人才引进力度,将急需紧缺和重点电商人才纳入全省人才引育创新行动范畴。试点开展“齐鲁电商贷”业务,通过政府提供电商大数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银行发放贷款的方式,为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3月23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