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升级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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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1 09:55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张小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升级的提案(第12050196号)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和省市场监管局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在电商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复制推广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经验,不断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目前,我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已达35个。通过抓特色产品、抓龙头企业、抓公共服务、抓物流整合、抓人才培训、促农产品上行的“五抓一促”措施,不断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能力,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截至2022年4月,各示范县累计新建改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33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29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352个,村级电商服务点4016个。电商培训160931人次,带动县域就业人数20230人,新增网商总数10846个。打造70余个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超过50个。据第三方机构监测数据,2021年,我省农村网络零售额1227.9亿元,同比增长18%,高于全国平均增幅9.9个百分点。农产品网络零售额367.6亿元,同比增长2%,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2个百分点。

省市场监管局按照“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积极推动农村电商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出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等文件,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引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公平竞争。配合制定促进农村电商产业升级18项相关标准,开展6个农村电商省级标准化试点。在农业领域构建“好品山东”“4+1”品牌体系,开展省长质量奖评选、高端品牌培育企业评定等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行动纳入省政府“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对列入行动的电商平台给予补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1年查处电商、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案件38件,实施经济制裁300余万元,有效维护农村电商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您的建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推动农村电商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农村电商发展顶层设计。支持发展农村电商产业集群,推动电商与各地传统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电商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依托电商产业园区、电商直播基地等,加快发展淘宝村镇、直播电商、生鲜电商、产地仓、直采基地等电商新模式新业态。

二是提升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水平。深化“五抓一促”措施,进一步优化示范县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上行体系和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培育农产品品牌,优化产销对接。逐步推动在全省各县(市、区)复制推广综合示范建设经验模式,提升农村电商整体发展水平。组织专业直播电商团队和MCN机构等,到各示范县遴选好的特色农产品和品牌,通过直播带货、线上促销等方式,推动特色农产品上网销售。

三是筑牢农村电商发展基础。组织电子商务“云课堂”培训和直播电商领航主播培训,储备电商发展人才。2022—2023年,加大对电商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省财政对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1亿元以上企业给予一定流量补贴;省外电商企业在鲁分支机构转为入库纳统的法人企业,对其产生的新增财力省级不再分成,由所在地财政给予一定奖励或采取参股方式支持等。

四是强化平台企业规范管理。加大对平台企业的指导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等行动。聚焦社会舆论关注较高的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农村电商合法权益,助推农村电商产业升级。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5月11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533)


责任编辑: 信息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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