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组建中国海工北方集团总公司推进我省海工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规划引领。制定出台《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把船舶与海洋工程配套装备作为发展的五大装备之一,重点发展动力装备、高端材料、压载水处理装备、通讯导航系统、海洋装备测试实验装置平台,全方位提升产品及系统配套能力。
(二)抓好“链长制”推进。2021年,成立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共同体,推动“链主”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烟台海洋蛋白集团2个深海产业发展引领平台。
(三)积极发展智慧海洋产业。出台《山东省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将海洋传感器列入发展重点。在深海智能浮标、深海相机、水下无人航行器、滑翔器、海洋核心传感器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创新成果。
(四)加大政府性基金支持力度。2021年,印发《关于引导基金参与设立天使基金的通知》,出台推动我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省财政将引导基金对现代海洋产业领域内基金出资比例由20%提高至30%,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由40%提高至50%。对证监会受理的境内上市企业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将按照募资规模的2‰,最高给予一次性200 万元补助。
(五)促进重点海工企业创新产品推广。自2014 年我省实施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以来,累计对包括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等海工产业的215个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给予保费补助1.65 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培育良好海工装备业态。发挥好“链长制”作用。支持链主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带动“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质效。推动“链主”企业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合作组建中国海洋科技集团,并在烟台设立北方总部。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大首台(套)产品的应用推广力度,用足用好新产品保险补偿等政策手段,支持海工企业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向基金管理机构推介现代海工产业项目,吸更多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我省海工产业支持力度。
(三)发挥好政府采购功能。落实好政府采购政策,大力支持我省海工创新产业、产品发展,结合推进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将适合采购的我省海工创新产品推荐纳入全国首台(套)试点目录,我省海工创新产品拓展国内市场提供政策支撑。
(四)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方向的项目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先进制造业扶持专项、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项目,引导资本人才参与产业发展,努力攻克“卡脖子”技术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
(五)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烟台中集来福士、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等企业和高校院所强化合作,联合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聚焦关键领域的优势方向,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培育一批重大创新成果。
感谢您对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05月3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洋装备产业处,0531-5178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