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希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氢能产业,推动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综合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氢能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把发展氢能作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制定了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完善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突破,扎实推进氢能应用,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是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20年6月,我省发布实施《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之后,配套印发《山东省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编制发布《山东省加氢站技术导则》等9项地方标准规范。济南、青岛、潍坊等市出台了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淄博、济宁、泰安等市制定了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二是氢能产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2018年以来,省级共安排财政资金4亿元,用于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领域多项“卡脖子”技术攻关突破,先后布局储氢材料、副产氢利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集成研发等7项省重大技术创新工程项目,指导省内优势企业和科研院所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领域重点专项7项。全国唯一的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落户山东,我省启动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氢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示范省。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建成加氢站25座,位居全国第二位。泰山钢铁集团建成全省首座、全国第二座加氢母站,青岛港建成全国港口首个氢燃料电池汽车充装示范运营项目,全国首座高速加氢站在济青高速淄博南服务区建成投运。四是氢能推广应用成效显著。2021年6月,我省首条城际氢干线(青岛-临沂线)正式启动运行,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正式进入跨城市规模化商用阶段。截至目前,我省累计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1000余辆,开通燃料电池公交专线30余条,示范运行总里程超过1500万公里。
您的建议对于加快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具有很好的借鉴和促进作用,“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认真落实《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等文件精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做好跟踪管理服务,加快推动我省氢能产业突破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宏观引导作用,持续加强统筹规划。牵头编制《山东省氢能产业发展工程行动方案》,立足各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强化特色发展,打造布局合理、各有侧重、互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制定出台省级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加氢站审批、建设、验收标准;健全完善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推动氢能产业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二是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为大规模绿氢制取奠定基础。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重点推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胶东半岛核电等五大基地建设。到2022年底,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结合绿色电力资源分布、绿氢应用场景和供应半径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着力发展动态适应好、运行稳定的绿电制氢技术。三是持续加强科技创新突破,解决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重点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山东能源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提高自主创新和技术供给能力。深入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攻克突破并验证一批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打造全国首个万台套氢能综合供能应用示范基地。四是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按照“设定目标、总量控制、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全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和加氢站建设给予奖励,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应用。出台补贴政策,支持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规模化发展。围绕推动氢能产业与碳交易、碳税等融合协同发展,进行专题研究。五是开展氢能宣传教育和交流推广,营造良好产业生态。规划建设氢能产业科普基地,加强氢能装备、生产应用、氢安全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倡树绿色低碳氢能理念,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承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峰会、论坛、展会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展示推介“山东氢能”发展成果与合作机遇,集聚优势资源共同参与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所提建议,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省氢能产业发展。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处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