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新能源车退役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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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30 10:20

王兆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新能源车退役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发展情况

(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目前,山东省内基本形成了从正负极材料、锂电池隔膜、电解液,到电芯,再到动力电池系统集成的相对完整的锂电产业链。其中正极材料方面,有精工电子、丰元锂能、海特、烟台卓能等企业。负极材料方面,振兴碳材高功率电极材料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万吨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锂电隔膜方面,中材锂膜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6.4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另外拥有正华、青岛隔膜新材料能企业。电解液方面,金光高科电解液年产能1200吨,未来也将进一步扩产。电芯和Pack电池制造方面,枣庄精工电子、鹏翔光电、华亿比科,山东衡远、菏泽天盈等企业都实现了批量生产。

(二)实施大项目带动。我省在2018年发布推介的首批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中,确定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突破口,推进实施中通客车、国金乘用车等新能源整车制造项目,国轩高科、菏泽玉皇等电池集成项目,瑞福锂业、石大胜华等高性能电池材料项目,实现在锂电池以及氢燃料电池两大方向上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数量和规模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三)加快检测平台的建设。枣庄国家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取得了国家级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CMA(中国计量认证)双认证,是全国质监系统在锂电领域唯一的国家级法定检验机构,专业从事锂电检测服务、产品性能质量认证等业务。目前,完成建设投资8500多万元,技术装备水平达国内一流水平,取得资质认定的产品40个,检测项目(参数)334项,标准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累计为省内外30多家锂电企业开展了2000多批次的检测服务。

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一)出台工作方案。我们积极落实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二)规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2021年有青岛水发环保资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列入国家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公告管理企业名单。截止目前,我省有78家企业列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名单。今年,又推荐了山东绿能低碳公司等26家废钢铁、废纸、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国家行业规范目录,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有力规范再生资源综合行业发展。

(三)创新工作机制。指导中国铁塔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牵头发起组建了“山东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协会”,锂电产业链内部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途径。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加快推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回收及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结合,通过共建实验室、联合开发新产品、研发核心关键技术、培养人才、承担重大项目等方式,形成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商业模式;加强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多样化梯次利用;进一步建立政策激励机制,综合运用现有税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专项、行业规范等多种政策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发展地区产业集群,形成区域优势;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推介,搭建银企合作桥梁;加强宣传和培训,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绿色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大对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宣传。力争“十四五”期间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实现突破性发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0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0531-51782510)

责任编辑: 闫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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