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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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08 10:27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聂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诚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新能源产业是全球具有战略性和先导性的新兴产业,代表着未来技术变革和能源发展的方向,山东是可再生资源大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优势明显。近年来,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聚焦“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核心任务,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围绕增强新能源装备配套能力,结合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坚持规划引领、项目带动、强链补链,推动全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青岛、烟台、济宁、泰安、德州、聊城六大新能源“雁阵型”产业集群。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37万亿元、利润1079.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8%和49.2%。一是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引领全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省既有产业基础以及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升级路径,科学确定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明确推广应用重点方向,推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区及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智造”、“山东创造”转变,致力建设新能源装备和应用强省。二是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导全省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锚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优化我省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内外并重、海陆统筹、集散结合、多元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协同化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三是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完善新能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牵头起草了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突破行动计划、新能源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七网”2022年行动计划(能源保障网)等配套行动计划,研究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氢能、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等一揽子配套政策。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加快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很好的借鉴和促进作用。下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建议,围绕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和应用强省,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层级高、产业链条完整、特色优势突出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一是实施强链补链专项行动。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统筹布局,聚焦风电装备、光伏发电装备、核电装备、氢能装备等重点产业链,精准绘制产业链图谱,形成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主要配套企业、补短板突破环节、锻长板重点领域等系列清单,构建“1张图谱+N张清单”的产业发展路径,推动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全面提升。二是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创新“领航+骨干”合作模式,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联动协同发展。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较为薄弱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海上风电主机、氢能及燃料电池核心装备等,精准招引一批“龙头型”企业和“补链型”项目。三是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加快推动山东能源研究院、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依托清华大学、山东大学、上海核工院北方分院等单位,建设先进核能、新型电力系统等研发创新平台。聚焦新能源、储能、能源节约等领域,全力争创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所提建议,希望继续关心支持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处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715)


责任编辑: 缪久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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