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内外餐饮业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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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6 09:32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742号提案的答复

 

孔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内外餐饮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关注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指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依照城镇容貌、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

(一)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将取缔流动商贩、规范门店经营秩序,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完善校园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摆摊设点规定。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到校园周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督促学生提高食品防范意识,教育和引导他们选择有固定场所、管理规范的食品店、餐馆购物和就餐;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经营者进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到制定的市场、便民服务点进行经营;借助新闻媒体、网络社交平台等手段,广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治理工作的相关情况,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校园周边的摊点、门店、夜市、农贸市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校园周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机制,严格按区域落实责任,并加强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把上学、放学时段学校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食品摊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流动餐饮摊点,校园周边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二、下步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督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采取人员定点和车辆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实行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管理,突出上、下学高峰期的管控。不定期开展流动摊点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结合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的精确调度、督办问责及高效管理,提升日常事件、应急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二)形成整治执法合力。指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完善健全案件线索移交、协查配合等工作机制,与其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做好学校周边小商铺食品安全问题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始终把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放在管理执法的首要位置,主动加强与广大市民的宣传联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全力打造维护校园环境秩序,关心呵护学生健康的良好的與论氛围和城管执法环境。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6        


责任编辑: 崔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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