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数字供应链平台建设,创新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的建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010441号提案的答复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省工商联提出的《关于推进数字供应链平台建设,创新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我厅与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共同印发《山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鲁财金〔2022〕28号),明确供应链金融业务财政资金奖励领域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地方铁路、运输机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和其他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许可经营或业务指导的园区、港区、堆场等重点仓储领域”。
2023年1月,我厅与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的通知》(济银发〔2023〕9号),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申报工作。我厅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各市交通运输局提报的交通运输领域汇总资料进行复核,将评审后的相关数据资料及机构奖励信息汇总表报省财政厅。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等做好供应链金融方面相关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强化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推动供应链金融政策尽快落地落细落好,推动更多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合力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3日
关于推进数字供应链平台建设,创新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的建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