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452号提案的答复
张少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为民、便民、安民,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着力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质效,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量、开工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截至2022年底,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万多个,400多万户群众受益,为全省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多年将其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和全省20件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全省1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省统筹、市推动、区县主抓、街道实施、社区协助”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创新机制。确定承担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任务项目93个,承担全省“4+N”改造融资模式试点任务项目50个,开展推进机制探索,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成果汇编(山东省专辑)》《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九项机制”试点案例集》,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印发推广。
(三)多元融资。按照各级财政补一块、专营单位和社会资本投一块、受益居民担一块等出资改造方式,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提高金融资本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拓宽老旧小区改造筹资渠道。
(四)明确标准。印发《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建设指南》《关于破解“三难问题”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指南》《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问题清单、激励清单》等政策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破解老旧小区改造手续多、协调难、不规范等问题。
(五)建管并重。印发全国首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结合“齐鲁红色物业”建设,把明确物业管理模式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推动“软件”“硬件”一起改,以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改造效果。通过实施改造,全省共4000多个老旧小区解决无物业、无服务难题,物业服务整体覆盖率达到98%。
二、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如您分析指出的,仍存在着困难和短板,如资金投入压力大、专营设施协同改造难、各地工作不平衡等。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老旧小区改造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为民、便民、安民,聚焦老旧小区居民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加力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一)加强资金争取。会同省发改、财政等部门,提前做好立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使用好专项债券,指导各地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丰富改造内容,提升改造效果。
(二)加强创新攻坚。实施“揭榜挂帅”制度,聚焦破解难题,在扩大改造范围、提高改造标准、创新改造模式、丰富改造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蹚出新路子。指导各地加强在规划和实施阶段与水电气热信等专营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相关专营设施与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实施、同步施工。
(三)加强督促指导。采用督查激励、调研指导、包市督导、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有序指导、科学评价各地改造工作,要求各地在前期摸底、方案设计、改造实施、验收评价、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广泛征求居民意愿,加强改造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