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291号提案答复的函(韩辉委员提出《关于加快制定山东省“碳排放双控”实施细则的建议》)
韩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山东省“碳排放双控”实施细则的建议》提案收悉。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经认真学习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统计的相关标准
根据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各部门在碳排放统计工作中的职责有所不同。国家统计局负责牵头统一建立全国及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生态环境部负责牵头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2023年1月,国家统计局建立下发了《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能源活动部分)(试行)》,已经明确了全国和省级区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统计标准。
二、关于其他建议
提案还提出其他建议,这些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下一步,省统计局将继续加强与部门协作配合,为推进其他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工作提供统计保障。
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统计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