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745号提案的答复
闫羲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园、绿地等场所建设户外服务驿站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厅回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科学规划布局。省自然资源部门印发《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明确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和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公园绿地规模与布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指导各地在绿地系统规划中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绿地配套服务设施布局。
(二)加强设计建设。印发《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各地根据《公园设计规范》加强公园设计,科学合理设计休憩、服务性设施;印发了《山东省绿道建设技术指引》,对绿道沿线配备服务驿站的等级、承担功能、布局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印发了《山东省城市绿化品质提升评价标准》,将城市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评价范围,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配套服务设施。
(三)完善服务功能。印发省级倡议书,倡导有条件的地市因地制宜设立爱心驿站场所,配备座椅、空调、微波炉、饮水机、充电设备、应急药箱、阅览角等设备设施,为环卫工人提供冷可取暖、热可纳凉、累可歇脚、伤可用药的好去处。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相关规划引导。自然资源部门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时,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提供规划支撑。并在公园绿地详细规划中,依据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统筹考虑户外服务驿站布局。
(二)积极倡导驿站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先行开展“公园绿地户外服务驿站建设试点”,在试点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植亮点,打造样板。
(三)加强驿站规范管理。鼓励各地市建立健全公园绿地户外服务驿站的管理制度,在开展公园绿地专项检查中,将公园绿地户外服务驿站的建设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提升全省公园绿地户外服务驿站管理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事业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城市绿化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