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127号提案的答复
侯风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政府完整社区建设,担负老幼医养服务重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整社区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是在社区规划基础上,结合住建部门职能,在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方面着手,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试点性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统筹推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方法、创新建设模式、完善建设标准。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终选定我省5个社区进行试点,相关资金由试点社区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社会资本和专项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
完整社区建设标准中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超市、便民商业网点、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等,均由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本地区城市规划的时候,统一规划。2018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原有城乡规划职能及全部人员编制,均划归自然资源厅实施。因此,完整社区中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落地,需由自然资源部门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实施,住建部门难以推进落地。
(二)借力老旧小区改造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针对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等社区服务设施短缺实际,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将社区养老、托幼、医疗设施建设等作为改造“提升类”内容,在广泛征求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小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小区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等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幼、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完善家政、助餐等社会服务设施,助力完整社区建设。2022年,全省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新增社区服务设施(站)1039个,其中公共卫生设施36个、教育设施14个、养老服务设施607个、托育服务设施11个、助餐服务设施356个、家政保洁服务点15个。
(三)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物业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简称《意见》),要求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的优势,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拓展助餐、助浴、家政保洁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转发了《意见》,除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同其他养老服务机构同等的扶持优惠政策”外,提出了“将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养老工作的服务人员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免费开展培训”等具体支持政策。2021年,配合省民政厅开办了两期“物业+养老”示范培训班,培训物业从业人员300名。针对物业企业普遍反映对居家养老服务业务不熟悉、现阶段难以盈利等实际问题,2021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民政厅分两批确定了3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由住房城乡建设、民政部门加强联系指导,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截至目前,已推广了培养“物业+养老”复合型人才、开展“物业+养老”特色化服务、组建“物业+养老”专业化机构、凝聚“物业+养老”多元化力量等4个方面试点经验,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配合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指导各市住建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22年全省新建居住区481个,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居住区数481个,达标率100%,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的就近养老服务。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动完整社区试点工作。聚焦“一老一幼”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尽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为完善老幼医养服务提供保障。
(二)持续推动“物业+养老”服务。会同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继续推动物业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物业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试点,会同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帮助物业企业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进一步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措施和商业模式,供物业企业学习参考。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配合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视情况出台专门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优惠政策。
(三)持续将社区服务设施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重要内容。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用好大片区统筹、跨区域组合改造模式,深度挖掘小区内与小区外资源,综合运用债券、商贷、社会资本、居民出资等多种方式筹资,提高改造标准,实现养老、托育、医疗设施等“提升类”改造尽量改造。制定《山东省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指南》,做到既注重增加适老化设施、无障碍设施,又将适老化理念体现在每项改造内容中,加快解决“一老一小”难题,推动完整社区建设。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