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437号
提案的答复
庞鸿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推进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议》收悉。您的提案实事求是地提出了重大工程考虑气候变化因素的必要性,引用了大量事实和具体数据,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对如何进一步做好重大工程很有帮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对您提案中“关于保障工程安全,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极端气候条件的频发,对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带来了诸多挑战,我厅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项目选址时,开展多场址、多线位比选,对台风、多雾、积水、防洪等极端气候因素纳入综合评估,择优选择场址线位方案。二是最大程度地收集重大工程周边的极端气候条件。在满足行业规范的基础上,选取抗风险能力较高的结构形式和建筑材料,综合考虑经济性、安全性等因素,适当提高防范极端气候条件的设防标准,增加工程安全储备,设置必要的安全运营管理设施,或为安全运营管理设施设置预留条件。三是项目建设完成后,依托重大项目,对应对极端气候情况,纳入工程后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通过对重大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的梳理分析和评估,针对少数项目对气候可行性论证认识不到位、工作深度不足、应对措施不细等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程序,并按照论证意见优化设计方案。二是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交通重大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细化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内容或工作指南。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重大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水平。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