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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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7 9:42

王明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高度重视,专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吸收借鉴,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助力稳定市场主体、就业创业和经济增长。

一、强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领。制定实施《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山东省省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报指南》,明确申报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条件和补偿程序,提升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2022年,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纳入“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优选一批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高、风险控制效果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新增发放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当确认为不良后给予贷款本金30%的损失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二、贷款风险补偿引导效果显著。积极发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作用,开发使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对接服务系统,优选18家省内优质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推行“主办行+专属信贷产品”,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放大信贷支持措施。2022年,为38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上市培育贷款等特色信贷191.3亿元,引导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381.1亿元。

三、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构建起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引导担保机构不断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融资规模,与贷款风险补偿形成政策互补,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融资。2022年,牵头组织举办“全省小微企业担保融资促进大会”,积极推进政银担企深入合作。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工作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措施,创新服务方式、整合优势资源,引导金融机构更好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优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加大政策和资金统筹力度,逐步探索“省级贷款风险补偿为主+市县贷款风险补偿为补充”的风险补偿资金分担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银行贷款积极性。发挥保险增信作用,探索构建“政府+银行+保险”信贷风险共担模式,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二是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撬动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面提质降费增效,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和规模10%以上。畅通信贷堵点,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首贷培植和科创保增信贷款,会同上海技术交易所推动科创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创新。

三是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发挥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年化平均担保费率。推动产业与资本有效对接,组织实施“泰山登顶”上市培育专项行动,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组织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挂牌培育。开展投融资路演推介,全面对接市县和产业园区融资需求,推动一批投融资项目精准对接和落地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0531-51782713)

责任编辑: 闫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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