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从强化集群建设培育、设立集群扶持资金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厅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办理工作,会同省财政厅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深入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围绕提案建议落实,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服务管理,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完善集群培育体系,制定实施省级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科学规范开展集群培育管理。今年新培育省级特色产业集群35家,总数达到100家,集聚企业12.2万家,年实现总产值近3万亿元。其中,7家集群入选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数量居全国首位。提升集群服务能力,提升特色产业集群服务能力,组织开展“特色产业集群服务行”系列活动,通过甄选优质服务机构组建服务资源库,开展定制化精准服务,不断提升集群发展能级。聚力网销能力提升,搭建“特色产业集群·云上展厅”平台,通过VR实景展示、元宇宙线上云展会等方式,帮助集群企业实现生产端、供应链、销售端的有机对接。目前,平台累计发布商机线索4500余条,报价次数超过2万,成交金额近4亿元。
二、强化资金扶持,提升集群发展水平。一方面,突出政策激励,省财政高度关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自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将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列入全省政策清单,对评价结果居前10位的特色产业集群,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奖励,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建设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突出融链发展,针对“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省财政加大培育支持力度,设立专项激励政策,组织进行专业化产业链设计,支持引进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重大项目,加速提升集群间配套协作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您的建议对我们推动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加力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壮大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方面,持续深化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继续深入推动“特色产业集群服务行”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优质服务资源,组建优化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库,推出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组织各市深入调研、把脉问诊,摸清不同集群和细分行业个性化需求,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供需双方实现精准对接,切实解决一批集群企业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发展水平。
另一方面,持续抓好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加大资金支持,统筹省级工业转型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予以支持。完善扶持政策,加大部门协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体系,引导中小企业“抱团”发展。强化基金引导,积极向基金管理机构推介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吸引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处,0531-51782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