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611号《关于加大农村电商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张德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电商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的提案(第13020611号)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在电商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复制推广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经验,不断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通过抓特色产品、抓龙头企业、抓公共服务、抓物流整合、抓人才培训、促农产品上行的“五抓一促”措施,不断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能力,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据第三方机构监测数据,2023年我省实现农村网上零售额2051.8亿元,增长10.5%,农产品网上零售额649.3亿元,增长5.3%(增幅采用可比口径)。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农村电商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农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是持续筑牢农村电商基础,整合“淘宝村、淘宝镇”等电商元素,实施村淘重点电商企业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帮扶,带动农特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在各类电商促销活动中将特色农产品列为重要主题,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我省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网络销量。三是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桥梁,组织“好品山东”特色农产品选品专场活动,积极推行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推动特色农产品上网销售。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5月13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