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10号提案的答复
刘玉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走深走实。推动省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开展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前期调研。
(二)建筑节能降碳统筹推进。经省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确保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在全国各省份中率先执行8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启动修订7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绿色化改造。
(三)绿色建材加速推广。制定发布《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导则(试行)》《山东省绿色建材评价标准》,逐步推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采用绿色建材。
(四)绿色社区创建实现突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山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社区创建评价工作的通知》等,创建省级绿色社区1592个,推动我省社区人居环境基本实现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法律保障。根据省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加快组建工作专班,将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低碳建筑等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阶段予以明确,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为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二)完善政策机制。研究制定绿色建筑三年行动方案、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为重点,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组建绿色建材采信库,为各方主体选用绿色建材提供便利。指导各地总结绿色社区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经验,推动“住有所居”向“安居宜居”迈进。
(三)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发布实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立涵盖设计、图审、施工、验收、评价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组织创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示范,积极推广成熟的绿色、低碳、节能先进技术工程应用。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需求标准,以医院、学校、体育馆等政府采购工程为重点,落地一批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项目,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最后,再次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更多指导帮助。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