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鲁政发〔2024〕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省政府编制了《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省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三、省司法厅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决策机关报告。
四、各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编制本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