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支持内河新能源船舶产业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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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6 00:00 来源:办公室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3020458号

提案的答复

 

霍媛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内河新能源船舶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建议中涉及我厅职责的工作是内河新能源船舶政策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内河新能源船舶发展。近几年,我厅持续加大内河绿色航运发展资金投入,并牵头制定《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鲁政办字〔2023〕74号),联合多部门共同出台《山东省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鲁交水运〔2023〕14号),对符合条件的在小清河沿线运营的新建或购置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最高补助96万元/艘,全力推动我省内河新能源船舶绿色发展。济宁市投入运营5艘新能源船舶,组建全省首个LNG新能源动力船队,新能源船舶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投产,第一艘新能源船舶已实现下水试航,为实现内河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我厅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并结合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我省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二是加快推动绿色现代内河航运发展,持续推进港口岸电、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加强港航污染物防治,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港作机械,开展绿色航道建设等工作,加快构建内河绿色现代航运体系。三是鼓励引导航运企业发展内河新能源船队,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汇报,积极跟进国家绿色智能内河船型目录研究工作推进情况,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充分考虑我省内河已研发新能源船型情况并给予大力支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815


责任编辑: sdj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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