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数字经济赋能增效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进展
(一)推进数实融合走深向实。实施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数字终端产业电视、冰箱等产量稳步提升,体量占全国近1/10。培强龙头骨干企业,海尔、海信、浪潮、歌尔4家“链主”企业全部进入全国电子百强前15名。培育中创软件、高速信息等7家全国软件百强,24家企业进入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清单。建强重大项目引擎,高标准建成全国首个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集中开展“双走进”行动,已汇聚服务商500余家,助力6000余家企业转型。2023年,全省数实融合活力指数90.4,13家企业入选全国数实融合百强企业(晨星工厂)。
(二)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统筹联动、协同配合。2024年,全面启动山东数字经济立法进程,组建“1+7”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编制了《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制定“1+N”数字经济支持政策,形成全方位支持、全省域联动、全要素集聚的政策体系。推动出台《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围绕数字经济重大项目管理、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评价、数字经济集聚区管理等明确制度办法,推动形成一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
(三)全面提升数据汇聚开放能级。一是推动数据一体化汇聚。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各类数据及时汇聚,目前企业登记、房产登记等320多类数据实现实时汇聚,医保、公积金等500多类数据实现次日更新,有力支持了政务服务、行业监管等对数据实时性要求高的场景需求。二是着力提升数据资源质量。全面规范数据资源目录,解决各级目录重复梳理、服务无法统筹的问题,形成全省“一套目录”。目前,全省规范梳理数据资源目录13万余项。组织各级各部门完善业务数据标准,推动“一数一源一标”。推行电子证照标准193类,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梳理制定78类数据治理规则,从数据生产源头统一标准、提升质量。三是深化数据共享开放。精准制定数据供需清单和数据开放清单,持续提升数据共享开放质效,累计提供数据共享服务490亿余次、开放数据250亿条,数据资源指数、数林开放指数均居全国前列。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我省数字经济赋能增效。
一是全面提升数实融合效能。统筹推进“以数强实”“以实壮数”,大力实施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和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全面释放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加快催生数字驱动、智能高效、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新型经济形态。
二是加快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或承担数字经济领域国家标准的制订,加快形成引领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宣贯培训,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三是深化数据汇聚共享应用。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整合汇聚数据,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发布相应数据服务,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国家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提升国家数据在基层共享的精准化、便捷化水平。同时,进一步推动高频需求数据及时汇聚、按时更新。组织各级各部门完善数据标准,开展数据源头治理,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处理校核机制,针对重点公共数据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靠。
五是持续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全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基于非统计数据和统计数据相结合的大数据分析方法,开展数字经济发展常态化监测,全面、完整、准确、及时反映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及发展水平。每季度发布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召开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会,深入剖析数字经济发展运行情况。每年开展全省和各市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发布全省数字经济白皮书,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处室:省大数据局数字经济促进处,联系电话:5178507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