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战略性问题研究,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省级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编制全省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建议。
(四)拟订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粮食市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及技术规范。
(五)负责对全省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承担省级储备粮管理责任,对设区的市及以下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七)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九)负责全省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粮食系统财务工作。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