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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简称“省政府研究室”)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省政府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有关综合文稿。组织或者参与起草省政府向国务院汇报的重要文稿。起草或者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稿。牵头或者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稿。
(二)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对省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参与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为政务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三)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的重要信息、动态,综合分析研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意见建议,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组织、协调全省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课题管理、服务工作。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