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优质安全畜牧业的意见》
2014年1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优质安全畜牧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1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优质安全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对提高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应、确保人民群众肉蛋奶消费安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重要作用。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
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鲁政发﹝2010﹞33号)为标志,2010年以来全省畜牧业进入了现代化发展的新时期,我省陆续就“高效特色畜牧业”、“高效生态畜牧业”提出政策措施、加大指导力度,逐一破解制约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与难题。近年来,受消费升级加快、产业转型滞后、利益关系不顺、执法监管不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处在问题多发的时期。全国先后发生了“河北三鹿奶粉”、“河南瘦肉精”、多省“红心鸭蛋”事件,山东也曝光了“肉鸡用药残留”、“肉羊瘦肉精”等事件;全国5年来10大食品安全事件排行榜中,以畜产品为原料的有5个,占据了一半。同时畜牧业标准化产业化程度不高、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提升质量、保障安全成为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2013年初,国家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9月份省政府也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畜牧兽医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用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对行业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在这种形势下,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批示精神,结合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实际,省畜牧兽医局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优质安全畜牧业的意见》(草稿)。后经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逐步完善形成了《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产管结合、全程发力。优质安全的畜禽产品既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畜牧业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安全隐患分散、监管任务繁重。因此《意见》既对标准化养殖、产业化组织、投入品安全等生产过程做出严格规定,也从动物疫病防控、监管执法体系、责任分工机制等管理角度提出明确要求,全程全方位确保优质安全畜牧业发展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机制完善、标本兼治。《意见》在部署促进优质安全畜牧业发展的专项性、常规性、业务性工作的同时,对打基础、管长远的机制塑造、体制构建等措施问题也提出了要求,比如培育推广标准化养殖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利用补偿机制、完善产业利益分配机制、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健全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和优质安全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等。
三是注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发展优质畜牧业、保障生产消费安全,不仅仅是畜牧生产者和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事情,更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意见》明确规定,抓优质生产、促消费安全,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地方政府负总责,畜牧兽医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财政、环保、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消费者、媒体有监督权利和举报义务,要努力营造加快发展的有利氛围,形成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加快发展优质安全畜牧业,要坚持提升产业水平与强化管理服务相结合、行业自律规范与创新监管手段相结合、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示范带动与面上推广相结合。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畜禽标准化养殖率达到70%以上,无公害畜产品等优质安全产品认证覆盖率达到70%以上,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建成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支撑有力、覆盖全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转变发展方式,夯实产业基础。一是加快标准化生产。引导养殖户“入园进区”,逐步减少散养;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创建,加快培育形成一批示范市、示范县和示范区。二是加大污染治理。要合理划定畜禽养殖“三区”;加快建立完善生态农业、畜产品生产供应、畜禽粪污开发利用三大循环体系;落实养殖加工项目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等。三是提升组织水平。支持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产销直挂、农超对接;引导规范各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大力发展养殖大户、家庭牧场等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提高畜牧从业者素质。四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高效特色畜牧业,大力培育高效特色畜禽产品品牌;支持地方畜禽品种、传统畜牧食品改造升级;积极推动无公害畜产品等优质产品认证。
(三)规范料药管理,做好疫病防控。一是严格饲料安全管理。强化饲料生产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饲料执法年”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添加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二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推动兽药生产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质量水平发展;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保障畜禽养殖安全;加大对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力度;探索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和检验检疫,防止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
(四)健全体系机制,强化质量监管。一是完善优质安全畜牧业发展体制。全面落实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任务,建立健全与畜牧发展、兽医保护、质量安全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充实监管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健全检打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发现涉嫌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创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完善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措施。三是构筑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检测能力建设,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畜产品等生产全过程;2014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以肉、蛋、奶等大宗消费产品为对象,探索建立现代信息技术追溯平台;推行优质安全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倒逼机制和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五)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畜牧兽医等部门要不断加大对畜禽良种开发、地方品种资源保护、畜禽粪污治理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投入。各类金融机构要增加对优质安全畜牧业的信贷支持,鼓励以政府为主导组建专业化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好生猪、奶牛政策性保险,逐步扩大畜牧业保险覆盖范围。要组织编制实施优质安全畜牧业发展规划,建立优质安全畜牧业发展绩效评价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广泛宣传营造发展优质安全畜牧业的良好氛围,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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