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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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12-31
为建立健全我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进一步提升航空应急救援的响应速度、机动能力,扩大救援范围,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鲁政办字〔2020〕169号,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背景
随着现代化应急救援的快速发展,很多领域对航空应急救援需求日益增加。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航空应急救援工作,2016年省政府购置了目前世界最大的MI-26直升机,并用于我省乃至全国航空应急救援工作,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应急厅全面对接应急部,邀请国家级专业研究队伍,结合我省各类灾害事故发生频率与影响情况,着重分析航空应急救援适用场景及技术要求。规划编制完成后,广泛征求了行业专业机构、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完成了部门会签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二、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任务、莱芜基地建设、分期实施路径、实施保障5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规划》提出,“建设一个体系、夯实一个中心、打造三支力量”,到2025年,以陆地80公里为覆盖半径,兼顾山东沿海海域,初步形成“1+8+N”的航空应急救援基地网络体系,实现执勤机组接到指令后50分钟内起飞,起飞后30分钟内到达救援现场。到2030年,以50公里覆盖半径为参考,加密航空应急救援网络,形成全省25个以上的航空应急救援基地。
(二)建设任务。提出六个方面的体系建设任务:建立权责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集约统筹的设施网络体系;建立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体系;建立高效健全的救援管理体系;建立专业复合的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协同有力的社会动员体系。
(三)莱芜基地建设。将省航空护林站莱芜基地打造为山东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基地,从组织机构、指挥平台、救援能力、物资储备、培训演练、应急产业6个方面全面升级改造。
(四)分期实施路径。《规划》分为三期实施,明确了建设调整期(2020-2022年)、全面推进期(2023-2025年)、完善提升期(2026-2030年)的重点建设任务及重点工程。
(五)实施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将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纳入全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中,分工负责,全力推进;提出强化政策引导,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人才待遇及奖励政策,明确其社会地位、福利待遇、权利义务;提出资金保障,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救援航空体系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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