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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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9-06
7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鲁政办发﹝2016﹞32号文,以下简称《指导方案》)。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一、《指导方案》出台背景
重特大事故频发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最明显的短板,是冲击群众安全感最突出的问题,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总书记的讲话从科学认识事故发生规律高度,提出了从源头上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的工作要求,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3月20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在济南主持召开了部分省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座谈会,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努力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有效性。4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我省2012年至2015年共发生了14起重特大事故,造成241人死亡,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十分艰巨和迫切。对此,省委、省政府极为重视,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源头防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决策部署和断然措施。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等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每一次发生重特大事故都亲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为迅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代省政府办公厅起草了《指导方案》。
二、《指导方案》起草过程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从3月份开始着手起草工作,起草过程注重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将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大决策和断然措施,全部体现和落实到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体系中。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和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结合供给侧改革,加快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险行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等。二是参照国家的做法,征集了由省有关部门提供的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煤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工程、民爆生产线少人化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工程、平安渔业建设工程,铁路运输安全环境和道口安全控制工程等。三是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确定我省枣庄、泰安2个市作为全国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基础上,又确定淄博、潍坊、日照市和莱州、龙口、诸城、新泰市作为省级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四是结合我省安全风险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在道路交通、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水上运输、渔业生产、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铁路交通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提出了遏制重特大事故防控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反复征求了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17个市政府安委会和国家安监总局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和完善,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7月5日,提请第8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指导方案》并原则通过。7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鲁政办发﹝2016﹞32号文)。
三、《指导方案》主要内容
《指导方案》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三个部分,同时提出了13个重点行业领域的105条防控措施。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提出了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中应把握 “四个坚持”的指导思想,即:坚持源头治理、坚持关口前移、坚持过程管控、坚持科学施救。总体上来说,就要突出落实企业防范重特大事故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源头治理挺在安全风险管控前面,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把构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挺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上。
二是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工作目标。《指导方案》提出了“到2018年,在全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体系,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目标”。把目标分解开来,就是“六个构建”,具体内容在《指导方案》里已有明确的表述。
三是从防控工作的六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
在源头治理方面——把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治本之策。从严格规划准入、严格规模准入、严格工艺设备标准和从业人员资质准入、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补短板、去产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安全、环保、节能、质效标准倒逼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五个一批”(主动退出一批、倒逼出清一批、优化整合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从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风险管控方面——坚持双管齐下,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充分体现了“超前预防”的治理之道。主要是通过培育一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标杆企业,总结形成各行业风险管控标准,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标准体系。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全面分析、排查、研判各类安全风险点并实施有效管控,形成两个清单(管控责任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和“一企一册”,逐步绘制出省、市、县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按照“分区域、分系统、分等级、网格化、实名制”原则,明确落实每处重大安全风险的属地管理责任、专项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发生。
在隐患整治方面——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始终保持对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凡是发现企业不围绕风险点和风险管控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上限经济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僵尸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发证机关要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督促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实现政府部门的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与企业互联互通,达到风险远程监控和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核销全过程记录及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围绕风险点和风险管控措施,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各个风险点始终处于有效管控之中。
在智慧监管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应用,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快建立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在线监测和管控。着力推进17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在社会共治方面——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综合治理、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树立法治权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加强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实现安全管控全覆盖,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最基层。
在应急管理方面——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筑牢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提高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能力。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区域性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实训演练基地建设,确保在救援时发挥应有作用。
四是突出重点,明确了13个行业领域防控措施。主要是针对我省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在道路交通、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水上运输、渔业生产、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铁路交通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提出了105条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防控措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分解,切实落实到位,精准施策,综合发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取得实效。
五是严肃问责,狠抓防控措施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来抓,紧紧扭住这个“牛鼻子”,抓紧抓实各项预防工作。要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健全完善遏制重特大事故责任制,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和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重特大事故指标刚性约束,实行重特大事故零控制“一票否决”。对在遏制重特大事故过程中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积极主动、被动应附、懒政怠政的必须问责到位,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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