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

打印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4-12-24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45号)公布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全省民航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配套政策措施。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民航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产业,近年来,省政府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签署了加快民航发展会谈纪要,我省民航业辐射带动作用日益突出。随着国家“天空开放”和“民航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民航业发展迎来了难得的黄金机遇。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发展和改革委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民航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30年》。为配合《山东省民航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更好地推动全省民航业快速、健康发展,配套制定《意见》是十分必要的。


  今年1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意见》。3月,征求了各市、山东机场有限公司、山东航空集团公司的意见;4-6月,结合《山东省民航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完善了文稿。7月,征求了经信委、金融办、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关、国税局、地税局、民航监管局、民航空管局等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各部门完成会签。10月30日《意见》提交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二、《意见》主要内容


  (一)《意见》明确全省民航业发展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产业升级为主线,以保障持续安全为前提,通过完善机场布局,加强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航空运输服务水平,加快航空经济发展,努力构建符合省情的现代民用航空体系。《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省民用机场布局形成“三干十三支”的总体格局等发展目标。


  (二)为确保建设目标的完成,《意见》提出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快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建设;二是,强化机场枢纽建设;三是增强航空服务能力;四是,加快通用航空发展;五是,大力发展航空制造业;六是,积极壮大临空经济;七是,加强民航安全管理。


  (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民航业的发展,《意见》从强化规划引导、改善空域结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财税金融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三、《意见》主要特点


  一是,《意见》就今后十五年民用机场建设任务作出具体部署。本着适度超前、量力而行的原则,《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加快迁建青岛、烟台机场,新建日照、聊城、菏泽机场,建设济南机场南指廊工程;“十三五”期间,重点迁建潍坊、济宁机场,开工建设枣庄、泰安、滨州机场,建设济南机场北指廊及第二平滑道工程,改扩建临沂、东营机场;“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淄博、德州机场,适时迁建威海机场,建设济南机场新航站楼和第二跑道。


  二是,《意见》强调加快机场枢纽建设。按照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要求,加强机场与高速公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等的有机衔接,着力打造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提高交通运输整体效益和服务水平,实现区域交通有效辐射,带动物流、信息流及产业集聚。全省重点建设济南、青岛、烟台三个干线机场综合枢纽,做好支线机场集疏运系统建设工作。


  三是,《意见》指出加快低空空域改革步伐。为进一步推进军民航和谐发展,统筹公共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和军事航空低空使用需求,分类划设低空空域,区分不同模式实行分类管理试点;认真总结青岛飞行管制分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济南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空管工程建设,提升空管保障能力。


  四是,《意见》提出设立省级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由省区域战略专项资金切块部分每年安排10亿元,省级财政积极给予支持,重点用于机场建设等方面补贴。


  五是,《意见》明确加快通用航空发展。通过科学规划通用机场布局,大量培植通用航空企业,巩固农、林航空等传统服务,积极发展应急救援、私人飞行、公务飞行、航空租赁、航空运动等新兴服务。重点打造滨州飞机制造和租赁、青岛通航运营服务、莱芜航空运动、烟台南山飞行培训等通航产业板块。


  六是,《规划》着重指出积极壮大临空经济。为促进与航空关联的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以航空枢纽为依托,立足区域发展战略和资源优势,吸引高端要素集聚,打造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重点依托济南、青岛、烟台等机场的发展空间和辐射作用,建设高端航空港经济产业体系和现代化生态智慧航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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