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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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4-11-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33号),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就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实施意见:
一、关于《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指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提出了加快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思想、技术路线、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并对加快培育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意见》(鲁政发〔2012〕33号),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示范推广应用、充换电设施建设等作了统一部署,文件出台两年来,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有了较大发展,企业加大了研发投入,关键技术攻关取得一定突破,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成效明显,充换电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目前国家已在全国范围全面放开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由于新能源汽车销售使用规模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推广应用不尽人意,因此,2014年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从总体要求、充电设施建设、推广领域、政策体系、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1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贯彻落实好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出发,对国务院指导意见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逐项分解,并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提出了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
二、关于《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明确推广应用的总体要求和责任主体、抓好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优化推广应用环境、落实相关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提出二十六条具体内容。
第一方面明确推广应用的总体要求和责任主体。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印发后,我省认真研究学习了文件,并就有关政策和工作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交流和请示,掌握了国家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明确了地方是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主要任务是抓工作落实,扩大推广应用规模,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总体要求和责任主体。《实施意见》指出各级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体责任,要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合力推进,切实抓好落实。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做好规划制定、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推进以及本部门(系统)推广应用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方面抓好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以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和推进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为重点,提出抓好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通过示范使用发挥对社会的引领作用,增强社会信心、引导私人购买,促进企业扩大生产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新能源汽车车型、降低成本,形成良性循环。《实施意见》要求,2014—2016年,青岛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省级和其他市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第三方面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超前性、网络性以及市场培育周期长等特点,在运营初期存在建设成本高,服务车辆少,投资效益低等情况,因此科学加快我省充电设施建设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实施意见》围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提出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落实充电设施用地政策、落实用电价格政策、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第四方面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必须要注重营造良好的推广应用环境,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服务领域,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形成一批优质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企业。《实施意见》从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三方面,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明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中的应用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第五方面落实鼓励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已经出台和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在政策和资金上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合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六个方面,提出落实鼓励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由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国家政策的落实。
第六方面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关键是要有高品质、有竞争力的产品。目前,我省从事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的专业人才比较欠缺,企业新产品技术开发能力不强,对产品技术的开发投入不足,行业缺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缺乏对公共关键技术与功能部件的联合开发与创新研究,这些都致使我省新能源汽车技术提升速度较慢。因此,《实施意见》围绕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提出鼓励充电设施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抓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四项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抓落实。
第七部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意见》从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对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抓好推广应用工作的督促落实、做好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四个方面,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求建立全省党政机关与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机制、全省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机制、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和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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