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打印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6-09-07


  为切实做好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6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鲁政办发〔2016〕25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对深化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出台的背景


  “十二五”以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各项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全省医改工作由试点探索、单项突破逐步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


  2015年,郭树清省长将“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改革问题研究”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多次到基层进行调研,研究进一步深化医改、破解体制机制性难题的改革举措。根据郭树清省长重点课题调研成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深化医改工作作出部署,成为我省深化医改的指导性文件,为全面推进医改工作提供了政策性保障。按照鲁办发〔2015〕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研究提出了我省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二、2016年全省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政策落实,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建立覆盖城乡所有社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打造健康山东。


  《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出了“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6个方面的3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


  三、《重点工作任务》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的创新


  一是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推进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将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并报同级编制和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创新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根据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按规定公开招聘,可通过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将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三是创新薪酬分配制度。适当放宽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主要措施


  一是“腾空间”,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通过完善药品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最大限度地腾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空间。二是“调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护理、手术和床位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降低的费用全部用于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三是“保衔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上不增加。


  五、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与运行机制,不断改进经办服务工作,促进大病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指导保险业加强产品创新,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


  六、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在解决群众“看病难”方面,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分级诊疗开展的区域和病种数,2016年年底前,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完善分级诊疗政策,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推动急慢分治。建立绿色通道,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推进和规范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发挥医保杠杆作用,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人员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适当降低医保基金报销比例。


  在解决群众“看病贵”方面,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指标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合理确定并量化我省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定期公布主要监测指标,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控体系,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鼓励以市为单位组成公立医院采购联合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议价采购。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七、《重点工作任务》对其他各项配套改革的具体要求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优化现有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做好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和推广工作。落实鼓励社会办医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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