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打印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时间:2016-10-0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8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1.《意见》出台的背景


  美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的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然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应付、挤占、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达标,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去年年初,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主持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级各类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我省对国务院文件各项措施和要求逐条梳理,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经过分组调研和集中讨论,于2015年底起草了最初的讨论稿,其后又多次征求相关专家和部分市意见,最终形成《意见》。


  2.《意见》的总体框架


  《意见》共包括7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完善美育课程。包括科学定位课程目标,明确课程开设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创新。第三部分是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包括6项内容:一是深化美育课程教学改革;二是创新美育实践活动;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四是推进艺术社团建设;五是举办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六是加强学校美育活动监管。第四部分是建立美育协同机制。一是充分利用社会美育资源;二是充分发挥高校美育力量;三是建设校园美育实践基地。第五部分是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包括配齐专职艺术教师,加强美育教师培养,提升美育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保障美育教师待遇。第六部分是健全美育工作机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美育综合改革;加强美育教学研究;加大美育投入力度。第七部分是构建美育评价督导制度。包括建立美育课程监管制度;建立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


  3.《意见》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意见》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注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相互融合,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意见》要求,到2018年,按国家部署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以学区为单位,配齐音乐、美术等美育课程专职教师;加大美育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美育场所和设施器材配备达到标准。到2020年,初步建立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实施体系,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美育评价、监测、督导和问责机制。


  4.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


  为加强学校美育工作,《意见》共提出了6项具体改革举措:一是深化美育课程教学改革。将美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渗透在各个学科之中,探索建立大中小学贯通的美育课程“超市”,实行义务教育学校美育课程多样化、高中阶段美育课程专项化、高等学校美育课程专业化改革,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美育育人格局。建立美育课程资源平台,开发与课程教材配套的大中小学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设在线美育课堂,将优质美育课程资源输送到包括偏远农村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支持高等院校开展美育公开课在线学习。二是创新美育实践活动。中小学校以合唱、舞蹈、器乐、戏剧、动漫、电影、工艺制作、戏曲、雅乐、书法、篆刻、剪纸等为重点,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职业院校应加强应用性,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社区等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高等院校要注重发挥艺术文化对社会的服务功能,组织学生进行志愿教学、社会调研、慰问演出或公益展览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对外人文交流。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建设应通过绿化、文化、美化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环境,做到以景育人、以文化人、以美感人。建设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开展最美校园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0所各具特色的美育工作示范学校。四是推进艺术社团建设。支持大中小学全面建设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人人自愿参与的艺术社团。实施艺术社团“百千万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省建立100个高端品牌学校艺术团体,培育1000个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学校艺术团体,遴选认定1000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学生艺术社团。五是举办校园艺术展演活动。每年举办学生全员参与的大中小学校园艺术节;每年举办校校参与的山东省县(市、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每3年举办一次山东省大中小学生艺术集中交流展演。六是加强学校美育活动监管。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活动或商业庆典活动。建立学生参加各类美育实践活动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美育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校内美育活动和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校外美育活动,学校和教师应严格遵循安全保障制度。


  5.以美育课程建设为核心,深入推进学校美育工作


  课程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关键,因为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重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意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科学定位课程目标。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强化大中小学美育课程贯通,重视美育基础知识学习,增强课程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意见》就各学段课程目标做出了明确说明。二是明确课程开设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总课时9%(857课时),鼓励学校按总课时的11%(1047课时)开设艺术课程。普通高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艺术必修课,其中综合类、师范类非艺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公共艺术课不低于2个学分。三是积极推进课程创新。学校美育课程包括音乐、美术、书法、篆刻、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以及剪纸、版画、地方舞、手工制作等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6.构建协同创新机制,拓展美育发展空间


  《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美育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教育与宣传、文化、文艺团体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建立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的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搭建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一是要充分利用社会美育资源。文化等有关部门要支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鼓励艺术家和民间艺人创建艺术家校园工作室,建立文艺工作者支教联盟。建立山东省美育专家资源库,鼓励、引导高校、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传统项目传承人等专业人士到大中小学校担任兼职美育教师。建立兼职美育教师管理机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辖区内兼职美育教师队伍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兼职教师给予经费支持。二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美育力量。在全省高等院校建立中华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支持高等院校在中小学建立美育基地,组织专家讲学团到学校开设专题美育讲座。2018年,全省高等院校建立的美育基地达到1000个。探索组建高等院校美育教学联盟,依托联盟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支持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教师担任中小学校兼职艺术教师,工作经历计入基层一线实践锻炼,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三是建设校外美育实践基地。推动全社会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文化馆要对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支持学校将美育课堂教学延伸到剧场、展厅、文化遗产保护地、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等场所。充分利用传统文化、地方文化和民族民间美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


  7.配齐美育师资,解决制约学校美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长期以来,美育师资短缺、整体素质亟待提升一直是制约学校美育发展的瓶颈。为此,《意见》从“配齐、培养、提质、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一是配齐专职艺术教师。县(市、区)政府应根据课程方案规定,按照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的要求,依托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在2年内配齐专职艺术教师。加大县(市、区)域内城乡艺术教师交流力度,以学区为单位配齐艺术学科教师,在学区内推行艺术教师走教,所需补助纳入财政预算。高等院校要根据美育课程开设需要,加强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二是加强美育教师培养。加强高等院校艺术教育专业建设。将乡村学校艺术教师培养纳入免费师范生培养范围,实施高等院校艺术教育专业学生乡村学校实习支教计划。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等院校艺术教育专业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三是提升美育教师专业水平。将审美和人文素养纳入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省、市、县(市、区)每年安排专项美育教师培训,强化农村美育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建立山东省美育教师培训和课程教学交流平台,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美育优质课程资源评选活动。每2年举办一次中小学艺术专业教师、高校艺术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鼓励成立校际美育协作区,2020年前,建成省级50个、市级200个、县级1000个美育名师工作室(工作坊)。四是保障美育教师待遇。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保证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和艺术社团(团体)辅导工作的时间,计入其工作量;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基本功比赛等所获得的荣誉和成绩,纳入工作考核和职务评聘。


  8.建立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要求,改革学校招生录取方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其中就包含学生艺术素养。因此,《意见》要求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将学生参加艺术课程修习、课内外艺术活动、艺术社团等情况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档案。我省将建立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和测评制度,对中小学生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其中,初中毕业生测评结果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高中学生测评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9.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改革举措和总体目标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门要会同文化、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学校美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分管美育的校级负责人和职能部门。高等院校要有校级负责人分管美育工作,并明确美育公共课教学机构。二是加大美育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满足美育发展基本需求。省财政重点支持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综合改革、第三方美育工作评估以及校园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各地要通过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和“全面改薄”,保障美育场所和设施器材配备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加大倾斜。要将更多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构建美育评价督导制度。三是构建美育评价督导制度。包括建立美育课程监管制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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