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21-51743 主题分类: 公路
成文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23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1〕67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公路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1〕67号
成文日期: 2021-04-12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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