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0000045022274/2014-5424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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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4-09-05 | 发布日期: | 2014-09-11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2014中国(临淄)齐文化节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14〕167号 | 有 效 性: | 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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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14〕167号 |
成文日期: | 2014-09-05 |
统一编号: | 无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举办2014中国(临淄)
齐文化节的批复
鲁政字〔2014〕167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2014中国(临淄)齐文化节的请示》(淄政呈〔2014〕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4年9月12—16日在淄博市举办2014中国(临淄)齐文化节(以下简称“文化节”)。文化节由淄博市政府主办。
二、你市要认真做好文化节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扩大齐文化和足球起源地影响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简朴、务实、高效。活动结束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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