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0000045022274/2017-5286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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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7-01-06 | 发布日期: | 2017-01-23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名单和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鲁政办字〔2017〕16号 | 有 效 性: | 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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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鲁政办字〔2017〕16号 |
成文日期: | 2017-01-06 |
统一编号: | 无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名单
和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4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49号)要求,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试点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推荐、评选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确定枣庄等8个城市为大城市试点、平度等15个市(县)为中等城市试点、桓台等15个市(县)为I型小城市试点、章丘市刁镇等10个镇为新生小城市试点、商河县玉皇庙镇等30个镇为重点示范镇;确定将平阴县玫瑰小镇等60个小镇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的配套措施,在资金、土地、人才、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为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创造良好环境。各试点地区要坚持改革创新,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增强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发展模式,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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