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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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6-11-18 | 发布日期: | 2016-11-18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公安厅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鲁公通〔2016〕225号 | 有 效 性: | 1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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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山东省公安厅 |
发文字号: | 鲁公通〔2016〕225号 |
成文日期: | 2016-11-18 |
统一编号: | 无 |
有 效 性: | 1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公通〔2016〕225号
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省厅制定了《山东省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厅。
山东省公安厅
2016年11月18日
山东省公安机关
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省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建设法治山东、法治公安为总目标,以服务和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普治并举,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六个方面的显著提升:1、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全警普法工作格局有效形成;2、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3、公安队伍正规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念,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全面提升;4、法治公安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自觉尊法尚法学法护法、严格依法、规范执法的环境氛围更加浓厚;5、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推动公民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公安执法权威得到广泛尊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6、公安机关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中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围绕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攻坚任务,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公安法治保障水平。坚持执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作为法规制定、制度安排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推进,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作用。遵循法治原则,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要求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全面、及时、准确的贯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对象的实际和特点,精准普法,按需施教,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普治并举,推动社会法治化进步。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让群众在每个执法活动中感受宪法和法律权威,通过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公安执法环境。
二、任务措施
(一)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宪法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实效性。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枪支管理法、消防法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信访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禁毒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居民身份证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2、全面建立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安排专题法律学习。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记入干部训练档案,纳入年终公务员考评,作为干部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使法治公安建设成效成为衡量干部德才的硬标准、硬要求。
3、加大公安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领域和特殊时段节点的普法教育力度。结合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重点行业领域排查走访,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措施,针对刑满释放、吸毒人员、涉恐重点人等特殊群体,针对特种行业、民爆、旧货、娱乐服务、网吧、易制毒化学品及寄递、物流、外卖、网购、约车等重点行业领域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加强分类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10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展打拐反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活动,不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打击战果,提醒群众预警防范。
4、大力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县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争取为辖区每个学校配备一名法制副校长,提供形式生动、贴近实践、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教育活动和内容,分阶段、多层次的开展法治宣教工作。深入整治网络暴力文化、校园周边环境,减少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依法打击处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统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道德熏陶、心理疏导工作。
(三)大力开展公安法治文化建设
5、重视发挥公安法治文化示范引导作用。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民警自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敬畏法律,使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德进社区”,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
6、丰富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载体。重视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3D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方式,不断丰富教育载体、拓展教学内容,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和水平。激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建立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库,组织举办法治书画、漫画、摄影、故事、书评、公益广告、剧本、微电影等的征集、评选活动,培育公安法治文化精品,增强公安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召力。组织开展公安法治文化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选编一批“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带头讲法的先进法治人物,积极打造公安法治文化阵地,创建公安法治文化品牌。加强公安法治理论建设,深入研究重大立法和执法体制机制问题,丰富理论成果,以理论创新促进法治公安建设实践创新。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7、健全完备地方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地方公安立法。加快推进禁毒、治安、交通、消防、网络安全等领域立法项目建设,建立完善法制协调、警种联动、社会化参与等立法工作机制,提升公安立法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公安机关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8、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山东省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跟踪评价、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公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9、深化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机关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确保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化、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行政审批环节精细化。依托山东民生警务平台,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新型“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相关审批数据、结果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省内异地办理。建设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联通公安及其他政府部门网上办事渠道,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提升窗口单位信息化水平。
10、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建设运行公安机关12389举报投诉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外部流转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工作,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通过法定程序和司法渠道办理、终结。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持续推进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发展。
(五)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11、强化法治思维养成。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正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履职等意识,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努力让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12、加强执法能力培训。科学设置教育训练内容,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的重要必训内容。创新完善教育训练模式,坚持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切实强化基层一线在街面巡防、查缉盘问、侦查破案、规范使用办案区、出庭作证、信息化应用、突发情况处置以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强化执法警示教育,坚持执法危机应对暨法治焦点点评机制,建立完善执法质量巡查、法制员巡讲、精品案例巡展常态化“三巡”工作模式,开展贴近基层、符合实战的执法指导。
13、着力公安法治人才培养。大力实施“123齐鲁公安英才”战略,推进齐鲁公安英才建设工程。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推动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内容作为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的重要内容;将中级执法资格作为担任县级和市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以及主办侦查员和案件审核人员的必备条件;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优先纳入齐鲁公安英才拔尖型人才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
14、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效能。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电信诈骗、网络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等突出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盗抢骗”、“黑拐枪”、“黄赌毒”等系列打击整治行动。高度重视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化解,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推进落实电信、网络、金融、住宿、客运等领域实名制和寄递物流行业3个100%制度,切实强化公安安全监管。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着力强化以城乡社区为重心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
(六)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制约
15、深化执法公开。依托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和互联网,开通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建立完善公安机关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发布制度和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公安机关新闻发布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警务微博、微信和即时通信等新媒体平台,抓好涉警敏感案事件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16、强化执法质量管控。优化执法闭环管理信息应用,大力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深化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深入实施法制员“细胞工程”,加强执法源头和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考评工作,树立正确执法导向。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机制,推行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律师会见制度,确保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17、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落实《山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办法》,全面建立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和执法过错实名登记备案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
三、步骤安排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主要做好启动工作,进一步调整、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地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18年开展中期督查,确保“七五”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自查,并做好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此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省公安厅成立“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省长、公安厅长孙立成任组长,副厅长王兆玉任副组长,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级政工与法制部门加强配合,负责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各直属公安局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本意见的组织落实工作。
(二)抓好工作结合。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与法治公安建设相结合,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相结合,与推进公安机关“四项建设”相结合,与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相结合,切实做到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真正通过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为公安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保障,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完善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机制。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完善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出台新举措,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抓好任务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级和相关警种部门要在参与社会治理、执法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公安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明确细化年度安排和工作措施,精准发力、精细施策,确保“七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健全督导机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以法治实践的实际成果检验落实成效。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将公安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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