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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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公安厅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鲁公通〔2021〕160号 | 有 效 性: | 0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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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山东省公安厅 |
发文字号: | 鲁公通〔2021〕160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27 |
统一编号: | 无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
鲁公通〔2021〕160号
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改革,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省厅组织有关警种修改完善了《山东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修改后的《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改后的《清单》删除行政许可2项,新增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从《清单》中认领本级事项,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警种要强化清单落实,按照权责清单确定的实施层级和权限行使权力、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直接实施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确保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公安部门政务服务水平,为服务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鲁公通〔2019〕79号)》同时废止。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附件:山东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
山东省公安厅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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