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16-50164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6-11-28 发布日期: 2016-12-05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岚山经济开发区规划位置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6〕271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6〕271号
成文日期: 2016-11-28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东岚山经济开发区

规划位置的批复

鲁政字〔2016〕271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岚山经济开发区迁址的请示》(日政呈〔2015〕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山东岚山经济开发区规划位置。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巨碑路、西至规划园区路、南至疏港大道、北至胜利路南侧,规划面积为1平方公里。

  二、你市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和环境保护,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促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的产业集聚优势,做大做强临港产业,增强开发区综合竞争力,促进开发区科学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