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0000045022274/2022-52467 | 主题分类: | 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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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22〕131号 | 有 效 性: | 0 |

主题分类: | 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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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22〕13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15 |
统一编号: | 无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2〕13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2〕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8处,名称分别为:唐王南、唐王北、高官寨、码头、魏桥、黑里寨、青城北、高青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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