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22-52467 主题分类: 公路
成文日期: 2022-07-15 发布日期: 2022-07-15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2〕131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公路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2〕131号
成文日期: 2022-07-15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2〕13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2〕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8处,名称分别为:唐王南、唐王北、高官寨、码头、魏桥、黑里寨、青城北、高青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