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14-53997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成文日期: 2014-06-03 发布日期: 2014-06-19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雨洪资源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14〕78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14〕78号
成文日期: 2014-06-03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雨洪
资源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4〕7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雨洪资源利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3日

关于加强雨洪资源利用的意见

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保厅

  我省是资源性缺水省份,全省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6,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5,位居全国各省(区、市)第26位。同时,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时间上,7、8、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70%以上,且年际间变化大;空间上,降水量由鲁东南向鲁西北递减。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同时,我省每年夏季有大量弃水,造成了结构性浪费,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科学开发利用雨洪资源,成为破解我省水资源瓶颈制约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现就加强雨洪资源利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战略,按照水资源供需平衡的要求,综合考虑工程建设条件,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系统推进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着力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供水保障体系,促进水资源高效永续利用,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二)主要目标。重点实施大中型水库增容、新建山丘区水库、新建平原水库、新建地下水库、新建河道拦蓄、跨流域雨洪资源调配、南四湖东平湖增容等工程建设。规划总投资642.87亿元,新增兴利库容35.14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38.64亿立方米。

  规划分两期实施:2016年前实施一期工程,匡算投资270.26亿元,新增供水能力21.33亿立方米,重点缓解“两区一圈一带”等区域水资源短缺矛盾,有效保障防护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基本解决沿黄地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大幅改善地下水漏斗、海水入侵等地区生态环境质量。2025年前实施二期工程,匡算投资372.61亿元,新增供水能力17.31亿立方米,实现城乡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一期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一期工程规划涉及全省16个市、56个县(市、区),包括六大类工程:

  (一)大中型水库增容。通过恢复和提高兴利蓄水水位,规划实施岸堤水库等20座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匡算投资56.70亿元,新增供水能力4.91亿立方米。

  (二)新建山丘区水库。根据国家水库建设安排意见,规划建设龙潭湾水库等10座山丘区水库,匡算投资70.15亿元,新增供水能力1.46亿立方米。

  (三)新建平原水库。结合国家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水源建设,在西部经济隆起带、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地区,规划建设雾蓿洼水库等35座平原水库,匡算投资102.51亿元,新增供水能力10.60亿立方米。

  (四)新建地下水库。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适宜地区,规划建设乳山河水库等6座地下水库,匡算投资14.35亿元,新增供水能力1.24亿立方米。

  (五)跨流域雨洪资源调配工程。规划实施沂沭河洪水调配东线工程,匡算投资11.05亿元,新增供水能力1.28亿立方米。

  (六)实施东平湖增容工程。匡算投资15.50亿元,新增供水能力1.84亿立方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雨洪资源利用工程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重大长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各级政府及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系统推进项目实施。省水利厅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和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项目论证和技术审查,督促落实建设条件,组织好工程建设,加强质量监管,确保按年度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省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切实做好计划管理,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省财政厅要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土地节约利用管理,及时研究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省环保厅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强化计划约束,加强动态管理。综合考虑各级政府积极性、省级资金筹措能力,按年度编制雨洪资源利用工程计划实施项目名录。因建设条件、移民占地、生态环境影响及水事矛盾等问题,经论证协调仍难有效解决的项目,视情况予以调整。年度计划未列项目,建设条件具备的可纳入计划。雨洪资源利用项目根据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投资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改革创新,从水的公共产品属性出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推动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资本为重要来源的投融资机制。项目建设资金要以市县筹措为主,省里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扶持,并根据今后财力状况适时增加投入额度。要充分发挥山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等水利融资平台的作用,引导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

  (四)创新建管模式,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严格各项建设管理规定。严格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加强工程稽察、审计和社会监督。理顺工程供水水价形成机制,强化资产和收益管理,保障工程合理收益,增强项目融资能力。探索建立水权交易机制、水市场与水价形成机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附件:2014年计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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