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7-15


近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先后印发实施《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23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改善了60%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了90%以上。但是,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仍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大气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仍然存在。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2023年12月,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继续开展第三轮“四减四增”。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四减四增”重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与《行动计划》基本一致,共十条,包括1个总体要求、9个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重点区域、主要目标,明确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考虑。《实施方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0.9%。

(二)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主要包括9项重点任务。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确定了产业结构绿色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转型、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管理体系完善提升、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政策体系引导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等9大行动。

四、特色亮点

《实施方案》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做好延续衔接。《实施方案》延续了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和“四减四增”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是做好全面承接。针对国家要求中的量化指标及政策措施,不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确保政策不退坡。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强调源头调控与末端减排协同、多污染物治理协同、政策标准协同、部门工作协同,从源头到过程到末端提出污染防控全链条措施,不断增强大气环境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上级文件的相同点主要是:全面承接国家方案的指导思想、重点问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线、量化指标及政策措施等要求,落实国家系统治理要求,对污染防控全链条提出措施要求,进一步增强大气环境管理的科学性。与上级文件的区别主要是:《实施方案》延续了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和“四减四增”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和已出台的系列攻坚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方案》内容,助力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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